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導
最高檢察署今(18)日下午在法務部與媒體茶敘時,檢察總長江惠民被媒體問到「死刑」執行的問題,江惠民表示,基本上,所有死刑案件都在最高檢察署、法務部之間來回審查中。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,執行死刑沒有時間表,而且43名死囚都有非常救濟進行中,法務部「滾動式審查」,確認窮盡所有救濟,才會呈送部長批閱,目前43案都尚未走完審查程序。
▲檢察總長江惠民。(圖/記者潘千詩攝影)
▲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。(圖/記者潘千詩攝影)
江惠民表示,死刑案件一經判刑確定,就會送到最高檢察署,檢察官就會根據審查標準,確認沒問題,再報到法務部審查;目前最高檢察署設有「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」,就各界認有重大爭議的死刑案件進行審查,若有公益團體認有爭議性案件,向最高檢成立的審查會請求審查,審查會會依規定進行審查。廢死聯盟曾向最高檢聲請「有爭議性」的死刑案件閱卷,但依照規定須有律師資格才能閱卷,因此要求該團體找律師來閱卷,但廢死聯盟看卷後會不會提非常上訴,這就是下一回合的動作。
江惠民表示,目前這43名死刑犯,陸陸續續都有本人、廢死聯盟等團體在幫忙提起非常上訴、再審、釋憲等司法救濟,因為只要提起後,最高檢察署審查時,都會等再審、釋憲等結果出來,才會有下一步動作,所以死刑犯、廢死等常常利用這種方式,一再提起相關訴訟上的再審、非常上訴、有時候甚至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