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新北報導
新北市1名40多歲的狼父阿明(化名),不但趁女兒熟睡時撫摸胸部,還揉捏其乳頭達150次,時間則從國小三年級到國中一年級,檢方認定阿明罪行重大,今依乘機猥褻罪將他起訴。
據了解,阿明與妻子育有1女,兩人因故離婚後,女兒輪流跟父母居住,從2012年到2017年6月間,阿明趁女兒睡著時,屢次將手伸進女兒衣服內,撫摸胸部或揉捏乳頭,藉以滿足性慾,女兒選擇隱忍不發,以為只要裝睡就沒事,直到她搬去與母親同住,兩人又因細故爭吵,女兒跑到派出所報案,全案才因此曝光。
阿明應訊時坦承犯行,時間是從兩年前開始,大約每個月1次的頻率,但他是為了叫女兒起床,才跟對方鬧著玩;阿明面對檢察官時又改口,時間變成2013到2014年間,從2015年起女兒已搬走,與母親同住到現在。
檢方認為,阿明供詞前後不一,加上猥褻女兒的時間,均是在女兒熟睡的深夜,根本沒有催促女兒起床之必要,顯然阿明是在瞎掰卸責,檢方清查後發現,阿明在2012到2013年間,猥褻女兒6次之多,2013年到去年6月間,猥褻女兒高達144次,檢方遂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起訴阿明。
▲狼父深夜偷捏女兒乳頭達150次遭起訴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