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宥蓉、許信欽、林育鋒/台北報導
醫院遭裁罰,卻要藥師均分罰款?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在今年4月中的時候,給錯肺結核藥物,遭到衛生局裁罰3萬,有藥師指稱,因為犯錯藥師不服,所以上級長官,要求全部47位藥師,共同分擔這3萬塊錢,引發藥師反彈!
▲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遭爆連坐罰。
投訴人:「自行叫我們將這3萬塊私了,其實是很不合理的。」說起來很氣憤,投訴人投訴北市聯醫和平院區,因為給錯藥物遭衛生局裁罰3萬元,但卻要求全部藥師自行付費。
記者陳宥蓉:「4月中爆發給錯肺結核藥物的醫院,就位在台北市中正區,6月中的時候衛生局來函調查,直到7月中的時候依照藥師法來裁罰醫院。」
4月中爆發給錯肺結核藥物的醫院,就位在台北市中正區,6月中衛生局發文調查,7月依照違反藥師法裁罰醫院。裁決書上寫到,因為處方箋藥品調製錯誤,4月經民眾反映調查屬實,違反藥事法,處新台幣3萬元。
投訴人:「他都沒有做責任歸屬,包括進人評會,或是專業的懲處名單都沒有,如果這整個醫院的制度沒辦法保障我們在這裡工作,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的話,會大家都很害怕。」
醫院裡領藥病人數量多,但投訴人表示,當班期藥師的錯會變成連坐,是因主任要求犯錯藥師付錢,但對方不服,3位主管只好叫全部47位藥師自行處理這3萬塊。
北市聯醫和平院區醫務長陳修聖:「我們本院絕對沒有要求這47位藥師,付這3萬塊,那這次犯錯的總共有三位藥師,那目前藥師這邊還在討論中。」
北市聯醫和平院區強調患者拿到領藥前,會經過三關,一開始是調劑,第二關是覆核,最後才是跟病患面對面的核對處方,會釐清責任歸屬,而醫院發錯藥品遭到裁罰,罰款金額怎麼分,引爆糾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