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怡靜/桃園報導
桃園一名從事房仲工作的蔡姓婦人,由於工作須經常面對客戶,帶客戶看房,丈夫因而質疑蔡女與多名男子在交往,還曾在去年對她下「禁足令」,要她6點下班後立刻回家,不准在外聚餐、應酬、談生意,甚至還在一次公司聚餐,丈夫跑到餐廳,當著同事的面對她鎖喉,返家後還施以家暴;蔡婦遂以夫妻已無感情訴請離婚。
▲丈夫質疑妻子外遇,鎖喉家暴還下禁足令,被判准離婚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abay)
蔡婦已結婚6年多,婚前便已從事房仲工作,控訴丈夫生性多疑,緒易暴怒,懷疑她和男客戶交往,去年起就對她下「禁足令」,要她6點下班後立刻回家,不准在外聚餐、應酬,也不准和男性客戶在夜間談生意,甚至曾在公司聚餐時,丈夫突然出現,並當著同事的面對她鎖喉,回家後還對她家暴,且平時常亂罵髒話、朝她丟擲物品、逼她離職,去年底聲請保護令後,便和丈夫分居,她身心俱疲以夫妻已無感情訴請離婚。
法院審理時,蔡婦丈夫聲稱妻子讓他戴綠帽,指控妻子與男客戶暗通款曲,曾暗中跟監,發現妻子至少與5、6名男子外遇,並提出妻子與不明男性的Line對話,認為夫妻失和是妻子的錯,拒絕離婚。
經法官檢視蔡婦和男性通訊內容,都是邀吃宵夜、約看屋、希望幫忙砍價錢等,均為一般朋友或客戶間的對話,並看不出有「外遇」的事證,另檢視蔡婦提出的傷單、家暴令,證明遭丈夫多次暴力對待,認為蔡婦丈夫家暴成性,雙方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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