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習記者姚詩宸/桃園報導
桃園一名人妻不堪長期遭到楊姓丈夫多次家暴,要求離婚,而楊男去年答應妻子要求離婚,但提出條件表示「想離婚,就要給我最後一次」。人妻不願再繼續生活在這種恐懼下希望趁早擺脫於是答應,但事後楊男卻表示「還」想要再來一次,妻子這次不願忍氣吞聲,怒控丈夫性侵。
法官審理時,楊男供稱,當時和妻子確實約定好「最後一次」,結束後卻又覺得意猶未盡,4小時候竟又要求再來一次,當下妻子雖然並未拒絕,但態度冷漠、配合度較低,楊男便以未和妻子離婚為由,要求妻子盡義務。
法官勘驗過認為2人說話都很小聲,聽不出楊妻有任何拒絕或痛罵的情況,因此法官認定證據不足,判無罪、可上訴。而楊妻則表示將另打離婚官司。
▲楊男要求最後一次後,覺得意猶未盡決定再來一發,反挨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