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綜合報導
台北市一名17歲女高職生小妮(化名)對校外1名男同學有好感,不過對方並不知情,小妮時常對班上坐隔壁的小勇(化名)訴苦,雖然小勇有女友,但仍覬覦小妮美色,有次藉著安慰小妮為由相約唱歌喝酒,假借酒意性侵小妮得逞,父母得知後反映校方並報警,小妮母親指控,校方召開性平會時,第一時間認定是雙方兩情相悅,雖然最後校方記了涉案男同學2大過,但並未退學,讓女方家屬無法接受!
▲示意圖/翻攝Pixabay
據《蘋果》報導,小妮平時與小勇要好,時常向他訴說單戀之苦,不過小勇卻覬覦小妮美色,有次因小妮遭到心儀男同學拒絕,並透露已有女友,小妮心灰意冷之下再次向小勇哭訴,小勇便提議去歡唱喝酒,席間小妮傷心難過跑到廁所哭泣,小勇藉機衝進廁所內表白被拒,竟硬上性侵小妮。
小妮返家後不敢告訴父母,直到父母察覺不對勁,先是帶小妮前往驗傷,向校方反映後並報警。小妮母親指控,校方第一時間只單獨要求小妮參加學校的性平會,相信小勇說詞,認為雙方是兩情相悅,但明明驗傷單證據並非如此,為此和校方抗議多次為果,找來民代申訴,學校才記了小勇2大過,但並未退學,但仍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函送法辦。
小妮為了擺脫陰影只好自行轉學,報導指出,小勇並非首次性侵同學,在唸高一時就曾經性侵過同學,遭女方家長痛毆,但並未提告,只有要求轉學,才會釀成又在性侵女同學憾事。
遭指控的校方則回應,接獲通報後就已按規定召開性平會,並對該名涉案學生進行輔導及處分,只是家長對結果並不滿意,所以才對校方有所誤會,過程中並沒有認定2人是兩情相悅,但規定並無法讓小勇退學,曾建議家長走司法程序。台北市教育局也表示,校方在期限內召開性平會完成,過程並無疏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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