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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排氣量100c.c.普通重型機車的車牌顏色都是白色,但新北市警察局卻接獲檢舉,發現有人竟然擅自將車牌改成黃色,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。
示意圖/翻攝自交通部公路總局
據《蘋果》報導指出,有民眾在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二段173巷路口,看到一輛普通重型機車,懸掛排氣量250c.c.以上、550c.c.以下的重機黃色車牌,覺得太扯了,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楊信毅也表示,車主擅自變造車牌顏色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可處3600元以上、1萬800元以下罰鍰。(整理:實習編輯黃慧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