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戲劇編劇禹元元的母親去年4月某日早起晨運,在新北市板橋街頭遭「瀚鴻淨化」負責人莊景忠酒駕闖紅燈撞死,高等法院認為,莊男不顧他人生命安全,酒駕闖紅燈肇事害命,惡性重大,判莊男須賠償禹元元姊妹共1018萬元。可上訴。
68歲的死者李姓婦人有2名女兒,其中,小女兒禹元元從事編劇工作,曾入圍金鐘獎戲劇節目編劇獎。2017年4月2日清晨5時許,54歲的莊男酒後駕車行經板橋篤行路、存德街口,闖紅燈撞死行走在斑馬上的李婦,撞飛20公尺慘死,莊男不但沒有下車察看,還往前開了幾公尺,被4名目擊學生攔下,酒測值測得0.59毫克,被高院判刑4年6月,莊男不知悔改,2個月後再度酒駕,另被北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,兩案合併執行刑4年8月確定。
▲禹元元的68歲母親去年4月在板橋街頭遭莊男酒駕撞死。(圖/翻攝畫面)
禹元元2姊妹認為,莊男案發後,嘻笑面對員警及家屬,製作筆錄時還一派輕鬆與友人閒聊,另對莊男附帶民事求償,主張扣除2姊妹已領到的強制險各100萬元,莊男應賠償2人精神慰撫金等各509萬餘元,共1018萬餘元。莊男主張,禹元元在警局作筆錄時曾表示母親罹患鼻咽癌,希望法官決定賠償金額時,考量李婦生前身體健康狀況酌減額度。
高院認為,李婦的2個女兒遽然喪母,頓失母愛,精神痛苦至深且鉅,審酌受害程度及雙方經濟狀況後,維持一審見解,判莊男須賠償禹元元姊妹共1018萬餘元;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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