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桃園報導
桃園市一名56歲的陳姓男子,2年多前經營餐飲店,店內僱傭一名外籍女子幫忙店務,不過陳男卻遭外籍女員工指控性侵,更表示除了生理期之外,幾乎「天天都要」。據了解,陳男曾多次在打烊後,和外籍女員工偷偷在廚房幽會,不料女員工去年底離台前,卻控訴遭陳男每周性侵6次,時間長達1年多。
▲外籍女員工指控陳男對她性侵。(圖/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檢察官偵辦時,陳男表示,第一次是在廁所,他從後抱住女方,並撫摸對方的胸部,對方也沒反抗,甚至還配合扭動,後來在廁所和廚房也發生多次,他曾問過對方「如果不想要可以說」,但女方都說「沒關係」。陳男還供稱,每次都只有在女方下體磨蹭,性器官並沒有插入,且完事後都有給錢,女員工在警訊時也承認老闆「沒有進去,興奮後就結束」,但強調不敢反抗是因怕失去工作,還曾將此事告訴過同鄉女子。
不過,據檢警調查後,並無法查出女員工的女同鄉身分,且該名女員工在事後已返國,檢察官透過社工連絡,女方也都沒有回應。檢察官以女方指控性侵時間長達1年、每周6次,而女員工並未受到行動限制,可以對外連絡,但卻未向仲介或同鄉求助,無法證明是違反其意願,對陳男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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