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桃園報導
桃園市1名20歲的郭姓男大生,因愛慕同班的黃姓女同學,今年5月間偷走對方手機,並趁螢幕尚未上鎖之前,偷看黃女LINE對話紀錄,赫然發現黃女傳給他人的親密照,郭男打算收藏留念,遂利用LINE將照片傳給自己,足足有14張之多,後來黃女發現對話紀錄,憤而報案並提告,檢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郭男,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檢警調查,郭男和黃女是大學同學,當天中午11點許,兩人一同前往體育館上課,他利用黃女疏於防備之時,趁隙摸走對方手機,當時螢幕尚未自動上鎖,黃男才得以偷看對話紀錄,赫然發現黃女與他人的親密照片。
郭男看完後意猶未盡,先下載15張照片,儲存在黃女手機裡面,並利用LINE將其中14張照片傳給自己,再裝作若無其事將手機還給黃女;但黃女起了疑心,進一步檢查自己手機,居然有自己將私密照傳給郭男的對話紀錄,她不甘春光外洩,立刻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。
黃男應訊時坦承犯行,加上對話紀錄等鐵證,警方訊後將他依妨害秘密罪送辦,但檢方認為,該法保護以文書信件為客體,遂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郭男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▲郭男偷來女同學的手機,並傳送對方私密照給自己收藏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