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桃園報導
桃園一名13歲男國中生阿倫(化名)指控,在網路上認識一名24歲黃姓男子後,竟遭對方強行帶回家性侵得逞;黃男偵訊時坦承與他嘿咻,並提供國中生事後LINE他「我去你那好不好」、「你再不理我,我就跟我家人說你跟我做愛的事」等語的對話紀錄,但桃園地檢署認為,阿倫遭性侵後反而還主動聯絡黃男,顯然違背常理,另外主觀上也難以認定黃男知悉少年僅13歲,因此今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年性交罪將黃男起訴。
警檢調查,阿倫今年2月下旬時,在家人陪同下拿著驗傷單到派出所,表示,在網路上認識的黃男,去年7月下旬時,將他強行帶返家中,違反他意願下,用手指及下體強迫他性交怒控強制加重強制性交罪。
黃男到案後坦承與阿倫嘿咻,並提供事後2人的LINE對話紀錄,裡面顯示,阿倫事後曾多次傳訊「我去你那好不好」、「在幹嘛」、「你再不理我,我就跟家人說你跟我做愛的事」;另外黃男又稱並不知阿倫幾歲,聊天時雖看到對方臉書下方有提到某國中,但由於當時是暑假,以為他是升國三的學生。
桃園地檢署認為,阿倫雖自述遭性侵,事後反而主動聯絡黃男表示想去找他,明顯與強制不符,另外驗傷部分也未診斷出明顯傷勢,難以認定黃男友涉嫌強制性交,此外也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和未滿14歲之人性交犯意,因此今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年性交罪將黃男起訴。
▲黃男被依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年性交罪起訴。(資料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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