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導
台灣第一位新住民立委林麗蟬因為在臉書粉絲頁轉貼一份判決連結,被當事人指控侵害權益,提告索賠,儘管林女辯稱,有經過查證才轉貼連結,最後也將貼文隱藏;台北地院認為,林女違反個資法、導致當事人精神痛苦,判決林女須賠償1萬元。可上訴。
提告的當事人是名外配,外配指控,6月6日晚間,林麗蟬在粉絲頁上轉貼一件桃園地院的判決,案情有關就業服務被歧視的事件,因判決上有外配姓名,隔日上午林女的服務處就被要求刪文,但文章並未在第一時間刪除,還被反覆轉貼,直到下午4時許提告後才刪文;因為林女轉貼的行為,讓她找工作被歧視一事廣為人知,日後求職更為困難,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林麗蟬坦承服務處有接到電話,但她發文前已查證過才轉貼,第一時間沒撤是因為當天人不在國內,直到晚上接到服務處的通知才知情,並將文章設為隱藏。
北院認為,縱使查證才發文,但當事人拒絕被林女蒐集、處理及利用這份判決資料,林女應依個資法規定,立刻刪除貼文卻未作,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;並考量當事人所言,就業歧視案件遭外界得知後,謀職求生更加困難,且林女是立委,對於個資法熟悉度及遵守程度應比一般人高,另考量林女會這麼做,是因為先被當事人指摘轉貼的報導不實,為證明已查證才轉貼連結,因此判賠1萬元。
▲國民黨籍新住民立委林麗蟬。(圖/資料照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