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40歲婦人張芳馨今年3月涉在新北市新莊區的家裡,奪去長期不合的葉姓小姑生命,並用「水泥封屍」震驚全台,一審遭判無期徒刑後,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今(11)日再開庭,法官問她如果能重來會怎麼做?張婦哭著說,想和丈夫孩子搬出去住,請求法官輕判。合議庭訂明年1月8日宣判。
今天開庭時,張婦坦承行凶時,不顧葉姓小姑道歉、求饒,說出「你現在說對不起,來不及了」等語,然後繼續持啞鈴朝小姑頭部連砸10幾下,再將葉女拖進浴室將頭壓在臉盆內溺斃,並以水泥封屍。
法官問張婦,如果事情可以重來,你會怎麼做?張婦哭著表示,想和丈夫兒女搬出去住;法官又問,有跟丈夫溝通過此事嗎?張婦說,溝通過很多次,但丈夫都說,等小孩大一點再搬出去。張婦還說,一審判無期太久,想早點出獄回歸社會和孩子團聚,請法官體諒她當母親的苦衷,不想在孩子成長過程缺席,請求輕判。
張女律師主張,請法官考量張婦、葉女長期不睦,且案發後張婦認罪、在監所抄經書、和死者家屬(葉女的弟弟)以400萬元達成和解,希望不要判超過15年;檢方則請合議庭以死者葉女的角度設想,若葉女與兄嫂同住,又獨自付貸款,但沒人感激她,嫂嫂常在晚間發出噪音,打給嫂嫂娘家尋求幫助,卻惹來殺身之禍,主張維持一審判決的刑度。全案辯論終結,訂明年1月8日上午10時宣判。
▲婦人張芳馨將長期不合的葉姓小姑殺害後,用水泥封屍,案發後被收押至今。(圖/中央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