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導
前中油派遣工李明彥10月底持鋼筋打傷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後遭羈押,不過,李男早在去年9月就曾持水果刀到市政府揚言,要殺害台北市長柯文哲,並於今年1月在賴香伶臉書留言「殺柯文哲、殺法官、殺公務員」。一審依恐嚇罪判處2月,得易科罰金;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今(12)日駁回上訴,不得上訴。
目前在押的李明彥上午被提訊出庭,他一看到媒體,情緒瞬間被撩起大聲嚷嚷「我這個根本不能羈押,根本不是重傷害未遂,他竟然捏造說,我會再犯,我都講我要開記者會了,硬要押我,如果我沒有被押,柯文哲這次絕對當選不了」
▲已有前案的李明彥因打傷賴香伶遭收押。(圖/記者潘千詩攝影)
合議庭原定10點宣判,可能因為李明彥態度相當激動,於是法官提早至少7分鐘宣判。李明彥聽完宣判後,又開始大聲咆嘯,馬上被法警銬上手銬還押。在還押的途中,李明彥繼續對著鏡頭說「這一次,蓄意以重傷害未遂,還說我會再犯,把我羈押在裡面,包庇柯文哲,我臉書寫了那麼多,都是違法的,為什麼不辦政府弊案,中油北捷貪污,柯文哲貪污,為什麼都不辦都不寫?」
41歲、歷史研究所肄業的李明彥,曾是中油派遣工,從事勞工運動,作風激進;2017年1月31日,李男在賴香伶臉書張貼「殺柯文哲,殺公務員,我要拿刀殺柯文哲」等激進言論。台北市刑大獲報後,循線逮補李男,經檢方偵辦後起訴。
儘管李男辯稱,是替受害勞工檢舉勞動官員勞檢作假弊案被吃案,向司法機關告發也被吃案,覺得被行政、司法體系迫害,才用這種方式挑戰「司法的邪惡」,讓社會正視受迫害者從未受到公平正義對待的事實。士院認為,李男以宣稱殺害人的方式尋求社會關注,對社會秩序、公眾自身安全造成危險,犯後仍狡辯,揚言若獲判有罪,會去揍政府官員,因此將他判刑2月,得易科罰金。未料,李明彥10月底又持鋼筋闖入台北市勞動局長辦公室,打傷賴香伶而遭羈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