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導
疑似捲款潛逃,現已人間蒸發的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(本名蘇陳端),為了9年前出席「時尚美人」購物商城開站記者會,被拍下一系列照片,後來一直被商城拿來使用,去年特地出面指控商城侵害她的肖像權,求償300萬元還要求撤除廣告。台北地院今(19)日開庭,僅雙方委任律師到場,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後,諭知全案明年1月11日下午5時宣判。
貴婦奈奈律師伍徹輿主張,他的當事人貴婦奈奈是在2009年4月出席時尚美人開戰記者會,但事後時尚美人未經她的授權,卻將她的照片拿去作DM、海報或其他車體廣告,超過她同意出席的範圍,發函要求撤下代言照片,但沒有下掉,所以索賠300萬元代言費,並要求刪除一切有關她的照片廣告。
▲貴婦奈奈的委任律師伍徹輿。(圖/記者潘千詩攝影)
被提告的「時尚美人」委任律師王智灝主張,當時曾支付貴婦奈奈出席費1萬3000餘元,且雙方有簽「無名契約」,所以時尚美人才會認為能持續使用貴婦奈奈的照片,而且貴婦奈奈最遲也是在2012年間就已知道,她出席站台記者會時被拍下的照片有被使用,不知道為什麼2017年居然提告。
由於貴婦奈奈已經消失,外界也關心,貴婦奈奈是否已經支付律師費,律師伍徹輿表示,因為自己領的是月薪,而且涉及律師事務所的營業祕密,所以不清楚也不方便回答。據悉,每間律師事務所,原則上都會先收律師公費才會開始訴訟。
▲部落客貴婦奈奈跟女王在2009年間出席時尚美人開站記者會。(圖/翻攝網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