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
台北市1名外拍女模小婷(化名),先前指控酒後慘遭章姓男子性侵,檢方偵結後依乘機性交罪起訴章男;章男庭訊時表示,兩情相悅才發生關係,法官進而傳喚介紹雙方介紹人作證,證人則說:「他們在一起過。」,還強調:「小婷不曾醉過!」,法官認為,檢察官舉證不足,因此判章男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小婷不但是外拍女模,還在夜店擔任女公關,前年8月12日,章男接受小婷邀約,2人連換3處續攤,還豪飲香檳、紅酒及清酒等酒類,最後章男主動護送對方回家,小婷因當天外拍過度疲勞,洗完澡後就直接睡著,隔天醒來後發現,生理棉條並不在體內,遂逼問男方發生何事,章男才坦承脫下她內褲後發生關係。
小婷庭訊時表示,當晚兩人搭同1部計程車回家,章男進入她家後,直接坐在沙發上休息,她洗完澡後發現,章男拿起啤酒飲用,她便請對方先回家,還提醒章男離去時把門關上;法官認為,小婷對當晚記憶清晰完整,連對話都記得一清二楚,是否意識不清令人存疑。
雙方介紹人則證稱,他們算有在一起過,也有發生過性行為,而且小婷酒量極佳,印象中沒看小婷醉過;除此之外,小婷臉書狀態曾改為穩定交往,還將紀念日訂為2015年3月27日,當時交往對象即是章男,顯然2人交情匪淺。
法官認為,小婷聲稱她與章男並非男女朋友,卻與對方單獨飲酒,亦未拒絕章男跟她回家,加上小婷有夜店公關與外拍女模等社會經驗,應知孤男寡女深夜同處一室易生誤會,卻同意章男送她回家,小婷指控細節與客觀情狀不符,而且檢方舉證亦無說服力,因此判章男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章男被指控酒後染指外拍女模獲判無罪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