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怡靜/台北報導
一名黃姓中校的妻子就職於台北市聯合醫院某院區醫檢師,黃妻因與其學長張姓醫檢師偷情,被黃男發現她手機LINE曾對張男發送「老色鬼,超想你的」、「好想和你愛愛」等曖昧對話,甚至母親還曾撞見2人一起晨運,黃男憤而向張男提告並求償;高等法院認為,雖無通姦證據,但根據雙方對話內容,足以認定2人有婚外情,因此判決張男須賠償黃男40萬元確定。
▲中校夫發現妻子與學長LINE互傳曖昧訊息,才驚覺自己戴綠帽,憤而提告求償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abay)
黃男指控,母親於4年前發現妻子與不同院區擔任醫檢師的張姓學長,互傳LINE曖昧對話,甚至多次撞見2人一起晨運,加上妻子對他態度丕變,經常與他發生爭吵,還要求離婚;黃男於是查看妻子的LINE訊息,發現妻子向張男傳送「老色鬼,超想您的」、「我為你犧牲很多,為你,我忍受公婆,被公公唸,和先生翻臉」等訊息,張男則回覆「您不是說您是正常女人。您不是喜歡做嗎?」等。
張男辯稱,LINE對話證據有假,並指黃男與妻子婚姻關係疏離,疏於照顧妻子,婚後還不願意和妻子發生性行為,讓她感到委屈、孤單,而他是以開玩笑的方式,虛構一些網路曖昧情節,排遣黃妻鬱悶的情緒,2人並無姦情;而一審判決黃男敗訴,黃男不服提起上訴,駁斥是張男介入他的婚姻後,妻子才會與他疏離,並反問張男「我和太太的婚姻生活如何,關你什麼事?」。
高等法院審理時,張男卻以「工作忙碌」為由均未到庭,皆透過律師否認有不當男女關係;而黃妻則證稱「聽過張的名字,我不認識他」,表示與對方連普通朋友交往都沒有,僅只是知道有這個人而已;法官對於黃妻所言認為是說謊不實,經法官審酌,雖無2人通姦證據,但根據黃妻和張男間互傳「吻你,興奮、滿足」、「好想跟你愛愛」等對話,足以認定2人有婚外情,2人關係已逾越男女分際,已侵犯黃男配偶權,因此判張男必須賠償40萬元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