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新北報導
新北市1名周姓男網友,前年間在臉書專頁《李婉鈺的園地》留言,內容提及「有頭無腦的人呀」等字句,時任新北市議員的李婉鈺獲悉後氣憤提告,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周男罰金3千元;無獨有偶,另名王姓男網友亦在臉書專頁留言罵李婉鈺,同樣遭判罰金3千元。
檢警調查,2016年5月31日,周男在臉書專頁《李婉鈺的園地》留言,內容提及「有頭無腦的人呀!可憐啦!把頭當做裝飾品在使用!可悲啦!愧對父母和自己!」等字句;同一時間,王男則留言:「想想,妳李婉鈺三個字代表什麼?維基百科都查得到啊!笑死人了,假鬼假怪!」,李婉鈺經助理告知後氣憤提告。
周男應訊時辯稱,他的留言並非針對李婉鈺或任何人,只是做人做事準則而已」;王男則說,他不是在針對李婉鈺,但檢方並未採信,仍依公然侮辱罪起訴2人,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;法官認為,這些留言是針對李婉鈺發表內容的獨立回應,依一般社會大眾普遍認知,已足以構成貶損個人人格意義,導致他人精神及心理感受難堪或不快,屬於侮辱性言詞,遂依法判罰3千元。
▲李婉鈺告2網友全都勝訴。(圖/翻攝臉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