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高雄報導
高雄市1名潘姓司機,先前透過網路約出嫩妹小娟(化名),雙方來到汽車旅館性交易,孰料,他竟拿童軍繩綑綁對方手腳,小娟當場嚇到尖叫,潘男還以膠帶貼住對方嘴巴,再強灌浣腸劑、潤滑油,再甩被害人耳光,並以假陽具強插肛門及陰道,大玩SM性虐遊戲,小娟事後釣出潘男,一舉報警逮人,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潘男4年6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潘男每隔兩、三個月就會上網尋找性交易對象,前年5月31日,潘男以1 小時3500元代價,與小娟約定性交易,潘男為了滿足自身性癖好,遂攜帶假陽具、膠帶、童軍繩、浣腸劑及潤滑液等情趣用品,當天晚上8時許進入汽車旅館,待小娟進入房間後,潘男便要求加節1小時,小娟欣然應允後,潘男隨即支付7000元給女方。
2人沐浴完畢後 ,潘男突然撲向小娟,然後取出床墊下方的膠帶,將她的雙手反折綑綁在後,並用膠帶貼住其嘴巴,不顧小娟心生畏懼,扭動身體想掙脫,潘男拿童軍繩將小娟雙腳綁在床角,讓小娟呈現「人」字形,接著取出浣腸劑灌入其肛門,再以假陽具強行插入,小娟因疼痛而不斷扭動,卻遭對方怒甩2、3下巴掌,最後由潘男性侵小娟得逞。
小娟指控,當時她被強灌浣腸劑想大便,潘男才鬆開她的繩索及膠帶,還說:「做一小時就好」,還從她的皮包拿回3500元,她離開後向友人求助,並在對方陪同下驗傷報警,小娟為了討回公道,事後還改名約出潘男性交易,再暗中報警逮人。
潘男應訊時則辯稱,他以繩索綑綁、強灌浣腸、假陽具強插肛門及陰道等行為,均是屬於雙方認知性交易範圍,但法官卻認為,潘男犯行明顯逾一般人對於性交易內容之認知,甚至不乏被形容或評價為「變態」之情形,即使小娟有與他人從事性交易之意願,也不代表小娟已拋棄性自主權,並同意對方以此等方式對待,儘管潘男承諾賠償30萬元,順利與小娟達成和解,法官仍依強制性交罪判潘男4年6月徒刑,扣案假陽具沒收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潘男竟綑綁應召女並大玩性虐待遊戲遭判4年6月徒刑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