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台北報導
2016年12月間,一名有輕度智能障礙且患有亞斯伯格症、思覺失調症的李姓男子,因病到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住院治療,不料卻在前年2月間,他因為在門禁時打公用電話,遭護理人員切斷,一怒之下竟大鬧護理站,不但當場脫光衣物,還拒絕施打鎮靜劑、推翻病房大廳椅子,在護理站外大聲吼叫、奔跑,最後更強行環抱護理師並襲胸,大喊「我就是要強暴你」等語,所幸被趕到的防護員及時拉開。經台北地院審理,認為李男當時並無勃起,因此強制猥褻部分無罪,僅依強制罪判李男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緩刑2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需按月治療,可上訴。
▲醫院護理師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。(圖/資料照)
據了解,李男事後坦承有環抱護理師,但否認有猥褻、恐嚇之意,他供稱因為當時不想施打鎮靜劑,才會生氣大鬧、脫光衣物,之後護理師說「不要這樣」,他就把手放掉。法官認為,李男當時因不願打針才會情緒激動,並動手環抱護理師,護理師也證稱剛開始有掙扎,卻無法掙脫,認定李男壓制護理師觸犯強制罪,至於強制猥褻部分,護理師證稱雖然當時被緊緊抱住胸部,但沒感覺李男勃起,值班醫師也證稱,李男抱住護理師時,沒有進一步撫摸護理師身體或其他部位,也沒有磨蹭的情形,認定李男並無強制猥褻意圖,且李男已當庭對護理師致歉,因此宣告李男緩刑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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