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台中報導
台中一名蕭姓男子先後與元配結婚2次,但蕭男仍管不住小頭,傳出外遇女子小玉(化名),曾多次發生性關係,如今2人再度鬧離婚。法官審理時,小玉堅持否認性交,辯稱當日是「幫小狗洗澡」才會去家裡,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,法官仍認為事證明確,且小玉至今未向元配道歉,依相姦罪判小玉徒刑5月定讞。
▲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判決書指出,2009年3月2日蕭男與元配第一次結婚,2014年9月離婚,離婚短短10天又二度結婚,但蕭男卻不懂得珍惜,在理容KTV認識了小玉後,雙方展開交往,二度在摩鐵發生性關係,因身旁友人看不下去,向元配爆料,整起事件才曝光。
不過小玉卻辯稱,當時家裡在翻修,先將私人物品和小狗寄放在蕭男家,案發當晚他是去蕭男住處「替小狗洗澡」,並沒有和他發生關係,也沒有去汽車旅館,表示偵訊時會說有發生性關係是為了氣元配,並強調他不清楚蕭男已有老婆。
法官審理時,認為小玉前後供詞不一,且男女性行為很私密,捉姦不一定要在床,整體行為足見未能謹守男女交友之分際、影響他人婚姻及家庭,犯後不坦承犯行,至今也未與前妻達成道歉,依法判刑5月徒刑,易科罰金5萬元,全案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