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、文/黃郁棋
如果硬要說,大選前夕究竟有什麼事情讓我期待,恐怕就是今天(11月26日)的「GigaCircle創辦人大戰SOS創辦人講座」了。眾所周知,GigaCircle是一個以發文賺錢起家的網站,與SOS(Sound of Silence)「每月149、贊助你喜歡的記者報導」完全是兩種不同訴求類型的平台。當這兩位碰面,究竟會發生什麼事呢?
嗯,我在這裡就誠實的告訴大家,什麼事也沒有發生。兩位講者都很冷靜的介紹自己的產品、分析對方的優劣,沒有你想像中的衝突發生。倒是「觀眾提問」,出現了不少驚險畫面。
首先,GigaCircle最讓我印象深刻的,其實是它的「歷史」;原來GigaCircle的第一個版本並不是中文版,而是英文版!當時的獎金甚至比現在還要高,但是它卻失敗了。為什麼呢?現年24歲的創辦人Jeremy解釋:
「國情、文化有很大的不同,英語系國家的打工的時薪,都遠遠超過這一篇文章幾塊錢美金的分潤,誰要來啊。反而像是印度等薪資很低、但是會說英文的國家,跑來使用GigaCircle,只是文章素質就很低。再加上他們的『正妹貼圖』居然上傳80公斤的女生照片,不管怎麼看都...。總之,它最後是失敗了。(笑)」
相對於這些英語系國家,台灣人的平均薪資實在太低,顯得這些「廣告收入」不無小補;很快的,在台灣GigaCircle就衝上前十名了(最近又掉回15名)。我認為這是某種「可悲的商機」,因為台灣真的窮,所以才這麼多人想靠發文賺錢。
如果台灣人每個都姓連,GigaCircle就立刻倒閉了。
至於SOS平台呢?現年25歲的創辦人翁子騏(幹,都超年輕是怎樣)也解釋了他的理想與目標:
「與其走一樣的路,不如創造新的路還更有前途。讓民眾自由資助喜歡的記者,讓他們報導,重新建立一個生態系,等到它成熟了以後再向下紮根、拓展周邊商品,形成新的商業模式。付費使用者可以分享這些作者的文章,讓更多『免費使用者』觀看與傳播;但是差別在於,前者沒有廣告,後者有廣告。」
這條路很顯然的,是一條比較不好走的路,關鍵在於網路時代願意付費的群眾本身就少,而SOS平台僅收取149元臺幣(翁:迫於現況,我只能收跟KKBOX一樣的費用啊),要達到收支平衡,難度非常高。GigaCircle的創辦人Jeremy更直接建議提高收費標準,因為這樣下去太難賺。
整個演講下來,我可以做出以下結論:
一、GigaCircle的核心價值,就是「我賺錢、你賺錢、廣告商賺錢、讀者免費看文章」。硬要說它有什麼社會責任在嗎?拔掉了分潤還剩下些什麼呢?(這是觀眾提問)Jeremy也很坦白的說,拔掉分潤,大概就沒人會來看了吧。
GigaCircle是一台賺錢機器,就像創辦人自己說的,像是投資房地產一樣,現在的獲益都是租金。而它現階段並沒有職業編輯,所以無法稱之為媒體,了不起就是一個平台。
二、因為DMCA的避風港條款,平台本身是沒有法律責任的;被侵權的人就算要告,也只能告作者,平台只是中間的牽線人。
三、(我的提問)現在有個性的作者,才能夠有效的製造出病毒擴散的內容;但是這些有個性的人,多半不願意(甚至不屑)在GigaCircle上寫文章。關於這個困境,GigaCircle該如何解決?
後來回想,其實Jeremy當時有說,未來GigaCircle會找編輯來「選稿、擇優行銷」;當有了這個第一步,後續就能解決非常多的麻煩。再來就是,GigaCircle或許可以考慮再開一個分站,一樣分潤、但是作者要經過審核,讓它成為一個有可信度、有責任感的「分潤型內容平台」。
這個是相對之下比較容易做到的。修改商業模式太過困難,風險也太大。
四、面對那些盜文內容,法律難道完全沒有制裁方式嗎?在最後面,有律師直接提問表達對台灣內容產業的憂心。事實上,DMCA法案已經行之有年,GigaCircle只是利用的其中之一;例如「臉書」、「YouTube」、「所有論壇」等平台,通通都適用這個法案。
你說這對版權有沒有可能造成傷害?有。但如果每一件事都可以讓平台負責人連坐負責,還有誰願意開平台?臉書早就賠死了,Google也別想活了。其實盜文每天都在網路上發生,GigaCircle只是不小心將這些東西發揚光大了,如此而已。(雖然有檢舉管道、版權保護系統,但是你也懂的,道高一尺、魔高一丈。)
你會說,如果一篇盜文沒有被抓,是不是平台就白白獲利了?Jeremy拿YouTube當範例,他們內部員工甚至慶幸有盜版內容的存在,所以才能大賺錢。沒錯,這就是平台賺錢的來源之一,而且是很重要的來源。但法律依舊是保護平台業者的,只要業者配合要求移除侵權內容。
你說這是不是走法律漏洞呢?其實這並不能算漏洞,它只是一切平台的共同現象。在我看來,GigaCircle如果能盡速找到編輯、開設「作者審核制分潤平台」,讓有價值的內容集中起來,就已經是功德一件了。
五、SOS的理想性質非常高、也非常好,但是我覺得似乎還缺乏一種「爆點」。雖然現場調查發現,很多人都表示願意為了喜歡的記者付費;但是回過頭來想,這些人當中有多大比例曾經付費購買電子版報紙、雜誌、電子書?理想終歸是理想,現實是網友寧可出賣自己的時間看廣告,也不願意從口袋掏錢,那讓他們覺得虧。
所以,SOS在崇高的理想下,是不是還能找到一個「爆點」,除了作者本身魅力外、吸引大家付費觀看的理由?我隨便打個比方:為什麼我願意在Coursera付費學習?它明明也可以選擇免費啊,我何苦掏出49美元給這個MOOC平台與教授呢?
「廢話,當然是為了哈佛大學、為了史丹佛大學、為了密歇根大學的證書啊!」
如果今天學完了之後,什麼證書都不會有,或是頂多拿到Coursera的結業證明,我還真不可能掏錢出來,儘管這教授極度天才,連我這個文學系畢業的都學到了Python粗淺的皮毛。到頭來,吸引讀者付費的主要理由,很多還是為了「得到某種光榮的證明、印記」啊!這讓我覺得與衆不同,而且必須非常實用。(我已經將密歇根大學的Python課程結業證書放上了LinkedIn)
以上,今天才剛聽完講座回來,怕明天就忘掉90%的內容,所以趕緊記錄下來。我隨便寫寫、你隨便看看,別太認真啊;最後,我同意柏青哥說的一段話:「其實生意就是生意,成功者才有解釋的權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