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同性婚姻立法大事紀!首部釋憲案為名的法案

行政院長蘇貞昌今(20日)晚邀集民進黨立委討論同性婚姻專法草案,敲定草案名稱定為「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」,是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,以避免挺同與反同爭議。

▲同性婚姻合法化大事紀。(圖/中央社)

--1986年,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訴求同性婚姻法制化。

--1996年,男同志作家許佑生與烏拉圭籍的葛瑞(Gray)公開舉行台灣首場同性婚禮。

--2000年,祁家威具狀聲請同性婚姻釋憲,未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受理。

--2006年,民進黨立法委員蕭美琴提出「同性婚姻法」草案未通過。

--2011年,男同志陳敬學、高治瑋登記結婚被拒,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,2013年撤銷告訴。

--2013年,祁家威與男性伴侶到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,向內政部訴願遭駁後,提起行政訴訟,經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
--2013年: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出多元成家立法草案,包括婚姻平權(含同性婚姻)草案、伴侶制度草案、家屬制度草案。

--2016年12月,立委尤美女等人提出有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案,併案通過初審。

--2017年3月24日,同婚釋憲案憲法法庭言詞辯論,網路直播。

--2017年5月24日,同婚釋憲結果: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指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,屬違憲,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,修改相關法律。總統府促行政部門速提修法案,並呼籲社會以理解、包容、尊重的態度,來面對與自己意見不一樣的人。

--2018年11月24日,幸福盟提出的愛家三公投通過,行政院表示,依照公投結果是要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,將在3個月內提出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。

--2019年2月20日,行政院長蘇貞昌邀集民進黨立委討論同性婚姻專法草案,敲定草案名稱定為「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」,是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,以避免挺同與反同爭議。

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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