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新北報導
又是酒駕!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(55歲)昨(10)上午6時駕車行經三重區中正北路時,撞飛一名晨運後步行返家的呂姓婦人(64歲),經送醫搶救仍不治,呂男酒測值0.18,經調查發現為3年內第2度酒駕,新北地檢署訊後諭令呂男50萬元交保,但呂男覓保無著,檢方認為恐有逃亡之虞,晚間聲押呂男。新北地院晚間召開羈押庭,裁定呂男1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。
警方調查,發現呂男2016年就曾因酒駕遭逮,背上公共危險前科,但卻學不會教訓,昨日再度酒駕上路,還奪走一命。呂男供稱,9日深夜用餐時飲酒,認為休息一晚應早已退酒,清晨5時從淡水住家出發,準備開車前往三重批貨。
▼▲酒駕肇事現場。(圖/翻攝畫面)
警方將呂男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嫌送辦,檢方複訊後,原諭令50萬元交保,但呂男付不出保金,因此檢方改向法院聲請羈押。
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時,呂男雖涉犯過世致死罪,罪嫌重大,但因須撫養老母親和子女,考量家庭因素,因此裁定10萬元交保,並將呂男限制住居,確保不會逃亡。
不少網友對於判決感到不滿,紛紛怒斥「撞死幾個人以後,酒駕才會收押?」、「他不會逃,但他會繼續喝...」、「限制住居又沒辦法限制繼續酒駕,神邏輯」、「不是3年內第2次酒駕,而是只被抓到2次而已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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