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信任兒子、媳婦卻反被利用?新竹一名身價千萬的何姓老翁,先前因為獨子和他表明會孝順,且會給他每月2萬的生活費,因此將名下土地遺產全部無償贈與對方。沒想到他車禍、開刀後,兒子不僅沒給他生活費,還對他不聞不問,甚至還將安養院退租,讓他氣得要求撤銷贈與。不過由於當初贈與契約沒有加註附加條件,法院調查後最終判何翁敗訴。
▲何翁相信兒子會孝順,便將千萬房產贈與對方。(示意圖/攝影者Shayan (USA), Flickr CC License)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何翁表示,兒子2013年繼承妻子的遺產後,口頭向他承諾會孝順、照顧他,還說每個月會給他2萬元孝親費,出於對兒子的信任,以及怕他過世之後財產會由女兒及兒子共同繼承,因此將千萬房產無償贈與兒子。
未料,2016年何翁發生車禍後,兒子卻變了個人,不僅沒有給他生活費,媳婦還對他惡言相向,讓他更無法相信的是,兒子甚至將房地向銀行抵押借款,之後再轉贈給媳婦。2018年何翁攝護腺要開刀,兒子更是對他不聞不問,女兒要辦出院手續將他接到安養院時,兒子還將安養院退租。
何翁也指控媳婦,表示他因為相信兒子,就將存摺、提款卡及重要證件都交由兒子媳婦保管,沒想到媳婦竟挖陷阱讓他簽下借條,甚至他出售房子所得的350萬元,也被媳婦用提款卡每月領取9萬元的方式掏空,因此他現在氣得要求對方交還他當初贈與的房地。
▲何翁怒控兒子在他住院期間不聞不問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對於何翁的指控,兒子表示,自己和妻子並非爸爸所述的如此無情、惡劣,且護理之家的照顧費用都是他負擔的,太太為了照顧爸爸,甚至還回娘家借錢。法官查房地所有權贈與契約書時,也沒有發現特別註明贈與負擔,但面對如此狀況,何翁仍堅持,「現在我沒錢,他就對我不孝,我不要贈與給他」的態度。
新竹地院法官認為,孝道觀念隨著時代改變而有不同內涵,法律行為需具體明確,雖父母贈與子女固係源於親情慈愛,不過贈與契約本身屬法律行為,無法任意撤銷,更不能單憑父親指控兒子不孝,就行使撤銷權,因此判何翁敗訴。(編輯:朱祖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