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台中報導
台中市1名魏姓男子,先前追求少女小敏(化名)遭拒,後來他又以介紹工作為由,拐騙對方前來他的住處,魏男還與友人在房間拉K,友人還向小敏表示想玩3P,小敏自是嚴詞拒絕,魏男遂將友人帶離住家,再返回家中硬上少女得逞;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魏男5年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魏男與小敏擁有共同好友,從106年5月間起,他透過臉書私訊與之攀談,並表達追求之意,卻遭小敏直接拒絕;同年5月14日下午時分,魏男又私訊告知小梅能幫她介紹工作,並允諾讓她暫住套房數日,自己則會返回老家居住,魏男友人則負責接應她到高雄市應徵工作,小敏欣然允諾後,當晚魏男便開車將她接回台中市的套房。
當天深夜時分,魏男先找友人到家中拉K,友人還私訊小敏表示想3P,小敏隨即私訊向魏男求助,並拒絕與2人發生性行為,魏男只好將友人帶離現場,數分鐘返家後就躺在床上;小敏遂假借友人情緒不佳,她必須前往陪伴為由離去;孰料,魏男從背後熊抱她,不顧小敏掙扎反抗,仍是硬上對方得逞;事後小敏向閨密傾訴此事,並在對方陪同下驗傷並提告。
魏男應訊時否認犯行,並辯稱他去桃園接小敏時,亦曾提及兩人要住同一間房間,全因父親同事住在他家,家中已無空房間,他才會在外租屋,而且該套房是木板隔間,當時旁邊有人居住,倘若小敏呼救一定有人聽到。
魏男還說,他有暗示想追求對方,當時小敏並未拒絕,加上小敏洗完澡時沒穿內衣,房間也只有一張床,小敏還緊緊抱住他,他就忍不住與小敏發生關係,但法官並未採信魏男辯詞,而小敏外陰部及陰道深處均驗出魏男DNA,遂依強制性交罪判魏男5年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少女被魏男拐回住家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