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高雄報導
高雄市1名國小女童小圓(化名),平時與阿姨感情甚篤,先前寒暑假期間均會前往阿姨家居住;孰料,狼姨丈總會趁妻子外出或洗澡時,不但對小圓毛手毛腳,還會搓揉其胸部,小圓擔心說出真相後,表妹可能會失去父親,隱忍5年後才告知國中老師此事;儘管姨丈應訊時否認犯行,橋頭地院仍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8月徒刑。
檢警調查,當時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小圓,因為與阿姨十分要好,每逢寒暑假期間均會前往阿姨家居住數天,但姨丈都會偷偷利用妻子外出,或進入浴室洗澡之時,對小圓伸出狼爪;小圓應訊時表示,有次她坐在臥室地板看電視,姨丈突然從後方抓住她的手,不顧她掙扎反抗,仍伸手搓揉她的胸部。
小圓還說,另外一次則是阿姨在房間浴室洗澡,姨丈又從背後對她襲胸,她只好不斷拒絕及反抗,後來阿姨洗完澡步出浴室,還好奇詢問兩人:「你們剛剛在幹嘛?」,姨丈則回:「我們是在玩!」,當時她懵懂無知,因此未向阿姨說出真相;直到2015年間,小圓升上國中後,因網路交友被母親抓包,學校老師介入輔導時,她說出自己被猥褻一事,全案才得以曝光。
姨丈應訊時否認犯行,並辯稱當年姪女僅是10歲女童,胸部根本還沒發育,根本無法引起性慾,而且小圓多次來到家中,亦未出現任何抗拒情形,加上小圓母親與他有金錢糾紛,小圓受到教唆才會如此指控。
法官逐一傳訊小圓的輔導老師、同學、母親及家族成員等人,綜合各方證詞認定小圓所言非虛,遂依強制猥褻罪判狼姨丈3年8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狼姨丈兩度對姪女襲胸得逞遭判3年8月徒刑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