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高雄報導
高雄市1名14歲女國中生小琪(化名),去年2月間與母親前往林姓表舅住家,不久後母親便外出購物,獨留她與表舅在家;孰料,林男頓時色心大起,先撫摸小琪胸部及下體,再要求對方幫自己口交得逞;小琪母親得知後怒不可遏,隨即帶女兒到醫院驗傷並提告;高雄地院認為,儘管林男並未違反小琪意願,仍依對14歲以上、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林男5月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林男目前未婚,平時擔任餐廳學徒,小琪算是他的姪女;去年2月19日下午時分,小琪隨著母親前往林男住家,過沒多久母親外出購物,屋內只剩下小琪與林男,沒想到林男竟將歪腦筋動到姪女身上,先撫摸對方胸部及下體,再引誘小琪幫他口交得逞;小琪事後告知母親此事,母親憤而對林男提告性侵。
林男應訊時坦承犯行;法官痛批,林男為一己私慾,罔顧少女身心健康發展,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,亦未違反少女意願,但小琪母親不願原諒他,因此雙方遲未達成和解,遂依對14歲以上、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林男5月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林男引誘14歲姪女幫他口愛遭判5月徒刑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YouTub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