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千里眼
香港民陣於0428發起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遊行,引發10多萬人上街頭,鑒於該條例若修例後,將適用中國大陸和臺灣,其中涵蓋46條罪行,當中包括多項經濟罪行,引起香港商界憂慮(包括親「中」商界團體)紛紛曾在北京出席大陸「兩會」期間發表言論。可見該條例不僅針對政治犯,也可能對於諸多國家投資香港的商人,可能影響層面甚大,恐也直接或間接升高臺商在陸與在港的風險。
▲ 香港新修訂的《逃犯條例》恐讓香港市民被送到大陸受審(圖/翻攝自資料照)
本案的源頭最早起於港人2018年在臺遇害案件,因為臺港目前尚無司法引渡協議,臺灣無法要求香港引渡嫌犯回臺接受調查,今(2019)年2月港府保安局遂以此為由,宣布修改《逃犯條例》。但港府可能鑒於如果只限於臺港間的調整,恐難以向北京交代,故擴大適用,呼應中共治港維穩政策,某種程度發現,港府自我審查習性已為常態,更印證香港已無「兩制」,只有「一國」。
基此,對於我國人在陸與在港的安全宣導方面,宜注意面向有二,一是近年中共治港特別突出反介入與反港獨,更加擅於操作「以法遏獨」作法,中共刻意運用香港法治社會機制,師夷以制夷,尤其過去中共人大多次對港提出釋法,明顯介入香港政制事務,故早已破壞香港法治體系,現今的香港法律已非完全超然獨立,「占中」案即是最好案例。二是未來中共在鞏固香港維穩與國家安全方面,除持續推動香港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外,由於「中」港間的基礎建設已經連結快要完成,「一地兩檢」措施順應推出,加上中共以「粵港澳大灣區」名義,期盼對港澳政經加速融陸,因此未來不排除中共可能會將「天網」監控系統,以及網際網路資安政策用於港澳,以完成國家安全一體化的最後一哩路。
對我國人的宣導與建議方面,主要有3點,一是個人資產與交易勿全數放入中國大陸與港澳地區,應盡量避開中共管治地區,以免徒增未來風險。二是應密切關注香港「一國兩制」變化,中共過去曾對香港承諾50年不變,如今香港回歸22年,已經不如當時回歸的承諾,足以認清中共的本質,就是黨管一切,沒有民主法治可言。三是中共治港策略渠道有4,分別是槍桿(解放軍駐港部隊)、筆桿(收編香港媒體)、刀把(應用港警治港、黑道私下治港)與資金(中資介入香港政商界)等,倘若我國人對中共滲透香港策略認識不清,將可能陷入中共圖謀的圈套內,因此對其滲透香港手法,必須尋找趨吉避凶之道。
▲佔中案宣判後,香港當局的自我審查程度更為劇烈(圖/翻攝自資料照)
總之,香港民陣於0428發起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遊行雖能引起香港民意支持,但暫時看不出港人民意能反制港府與中共的利基,我國人在涉港活動時,宜觀察香港內國化的快速變化,同時理解港人已無真正「兩制」發展空間,香港的未來民主資產快要殆盡,因此我國人應試圖藉由各方管道聲援香港追求自主發展的空間,同時也該以香港「一國兩制」失敗的經驗,將之用以反制「兩制」臺灣方案,畢竟中共一直運用港澳「一國兩制」垂範臺灣,此時正好是個對我反制中共有利的活教材,政府與民間對香港研究的基礎斷層,正好現在應該開始補起來!
《作者簡介》千里眼,基隆出生,現就讀國防大學法研所,希望能對時事結合政策提出建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