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
台北市1名女子小潔(化名),先前搭客運時與何姓男子比鄰而坐,卻遭對方撫摸大腿,小潔不甘受辱出手反抗,何男卻抓起她的手作勢毆打,然後雙方停住互看2秒,何男竟突然轉頭開始睡覺,小潔遂請司機將車開到警局報案;法官認為,何男有睡眠障礙就醫紀錄,親友亦證稱他睡覺時會出現攻擊行為,難以認定他是有意識下對小潔做這些事,因此判何男無罪確定。
檢警調查,2016年間,小潔從嘉義搭車到台北,途中何男選擇換座位,改坐到小潔身旁閉眼休息;過沒多久,何男左手伸過扶手觸碰對方大腿,小潔以為何男不慎誤觸,遂將對方的手推回去;何男數分鐘後再度碰腿,小潔趕緊出手阻擋,沒想到何男直接抓住她的手,還握拳作勢毆打,甚至差點碰到胸部,雙方對峙2秒後,何男突然轉頭繼續睡覺;小潔立刻更換座位,並請司機開到最近的派出所報案。
何男庭訊時辯稱,他並未伸手撫摸小潔大腿,握拳則是睡眠狀態的無意識行為,並無任何恐嚇意圖;法官認為,小潔先指控何男企圖襲胸,起訴時又改為摸腿,因此胸部並未遭到何男侵犯,監視畫面亦未拍到摸腿過程,因此認定何男罪證不足,性騷擾犯行不成立。
至於恐嚇部分,何男前往北醫睡眠中心檢查,診斷出他疑有快速動眼期睡眠行為障礙症;親友亦證稱,何男睡覺經常有攻擊動作,有時還會搥牆壁;何男則表示,這類睡眠現象已有4、5年之久,他曾為此就醫多次;法官認為,何男作勢毆打後隨即入睡,與一般性騷擾或恐嚇者之反應不同,無法排除當時他處於睡眠狀態,進而做出無意識行為,因此判何男無罪。
▲何男搭客運時兩度撫摸鄰座女子大腿獲判無罪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