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台中報導
台中市1名19歲男大生阿豪(化名),先前與13歲少女小敏(化名)嘿咻,對方還因此懷孕,小敏父親得知後氣憤提告,台中地院審理期間,阿豪與小敏家人達成和解,小敏父親亦決定原諒他,還希望法官給他緩刑,法官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年9月徒刑,緩刑3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。
檢警調查,2017年1月間,阿豪透過網路遊戲結識小敏,2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,阿豪還帶她到摩鐵或自己住處嘿咻,小敏因此懷孕,她的父親獲悉後氣憤提告;法官認為,阿豪犯後坦承犯行,不但與小敏父親達成和解,還給付賠償金完畢,顯然有悔悟之心,堪可憫恕,遂依刑法規定酌量減輕其刑。
小敏亦不願對阿豪提告,並認為彼此仍是男女朋友,加上阿豪犯案時僅19歲,足見他年輕識淺,自制力不足,思慮亦欠周全;法官審酌,阿豪因守法觀念薄弱而觸法,為了確保他能記取教訓,並建立尊重法治之正確觀念,確實有加強追蹤、考核及輔導之必要,法官遂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他1年9年徒刑,緩刑3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。
▲阿豪兩度嘿咻少女,並導致對方因此懷孕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