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隔離必要!他只要出獄就犯案 這次持刀硬上女屋主

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

台北市1名55歲的徐姓男子,先前曾犯下多起性侵案,每次出獄不久後又再犯,7年前他服刑出獄後,2個月內兩度試圖硬上女子及少婦,事後被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6年徒刑;孰料,今年3月間徐男出獄後,2個月後又闖入內湖民宅性侵女屋主;士林地院認為,徐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,有隔離之必要性,因此重判他10年6月徒刑。

檢警調查,今年5月1日深夜時分,徐男在北市內湖一處公園閒晃,接著走進防火巷內小便,瞥見2樓陽台窗戶未關,隨即爬入屋內行竊;徐男先到廚房抽出1把菜刀,並從臥室門縫看見女屋主正在睡覺,頓時色心大起,他竟持刀闖入房間並威脅:「不要叫,配合就不會傷害妳」,然後強行硬上女屋主得逞,過程中女屋主仍被菜刀劃傷,徐男逞完獸慾後揚長而去,女屋主則在朋友陪同下驗傷並提告。

根據驗傷報告顯示,女屋主私處有多處挫傷,肛門亦有撕裂傷,士林地檢署遂依法起訴徐男;徐男應訊時表示,當時他看到女屋主在床上睡覺,突然想要跟對方性交,但女屋主不斷掙扎,手才被旁邊的菜刀劃傷;徐男還說,當時他警告女屋主,不要動就不會傷害她,女屋主果然不再亂動,他才能完成性交。

法官指出,徐男是性侵累犯,1984年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入獄服刑,1998年出獄後,隔年又涉犯性侵案遭判8年徒刑;1997年3月間再度出獄,2個月內再犯強姦罪被判10年徒刑;徐男三度出獄後,再於2012年犯下2起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,這次被判6年徒刑;今年3月間徐男服刑完畢,2個月內又性侵女屋主,顯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,有長期與社會隔離必要,因此重判他10年6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性侵,強暴,性騷擾,家暴(圖/PIXABAY)

▲徐男數度性侵女子遭判刑,出獄後又不斷再犯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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