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一名江姓駕駛,今年一月九號開車時,發現前面的車輛車速過慢,因此按喇叭催促,沒想到前方車輛副駕駛座的顏姓男子,竟搖下窗戶,拿出空氣長槍瞄準,江姓駕駛嚇得迴轉逃跑,並將行車紀錄器帶往警局報案。而顏男出庭時辯稱,他是為了「打小鳥」才拿出長槍,並無恐嚇之意,法官查驗後認為,行車紀錄器中並無錄到有小鳥飛過,以違反恐嚇安全罪,將顏男判處4個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▲顏男不滿後方車輛按鳴喇叭催促,便亮出空氣長槍恐嚇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江姓駕駛是在今年一月九號開車時,按喇叭提醒前方車輛,沒想到前方副駕駛座上的顏姓男子,竟搖下窗戶拿出空氣長槍,讓江姓駕駛嚇了一大跳,因此報警。顏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,當時看見小鳥飛過,才拿出長槍瞄準小鳥,之後發現小鳥飛離自己的視線後,就將長槍收起來。但法官查驗行車紀錄器時發現,當時並沒有小鳥飛過,且顏男拿槍瞄準的角度為現場右側的透天厝3樓之處,並非小鳥會停留地方。認為顏男的行為已對用路人造成威脅,最後依違反恐嚇安全罪,判處顏男有其徒刑4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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