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鐵一名劉姓段長去年在月台候車之際,把手伸進妙齡女下屬的褲縫搓揉臀部,還說「你是我心目中的林志玲」、「妳就像一塊豆腐」,女下屬顧慮對方是直屬上司,只能隱忍、若無其事聊天,事後難過向台鐵申訴,段長到案辯稱「只是想幫她拉個衣服」,不過新北地院不採信,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劉男4個月徒刑。
事發於去年5月4日中午12點許,20多歲女員工琪琪(化名),被直屬長官劉男要求陪同前往板橋車站出差,過程中,劉男不斷偏離工作內容,還說「妳是我心目中的林志玲」、「妳就像一塊豆腐,捨不得下手」,後來坐在月台椅子候車時,劉男突然觸碰她的大腿,還把手伸進褲縫內抓臀,琪琪內心煎熬,順勢起身拉衣褲,劉男才離手,琪琪隨即搭車離去。
▲台鐵去年傳出上司伸女下屬褲縫揉臀的性騷擾事件。(圖/資料圖)
事後琪琪向台鐵申訴,「我需要這份工作,所以我不敢說,也沒有任何動作,但我很想要離職」,劉男否認犯行,辯稱琪琪服裝不整,出於好意提醒,只是協助把衣襬拉起,並未觸碰,甚至反控小蘭是想獲得較輕鬆的工作,才故意構陷。
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,發現琪琪整個人從椅子彈起,並伸手護住臀部,可見是因碰觸、驚嚇站起來;法官審理認為,琪琪無誣陷的動機與必要,並斥責劉男所為造成被害者心理恐慌,且迄今未與琪琪和解或獲得原諒,因此判刑4月,可上訴。(賴俊佑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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