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新北報導
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,他明知道老婆罹患乳癌需要關懷,卻趁著老婆住院期間與邱姓女子偷情,陳男甚至還帶著兒子與小三一同去遊玩,陳妻出院發現後,傷心欲絕,決定和陳男離婚,並向邱女提出民事求償。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邱女須賠償陳妻10萬元。
▲丈夫偷吃她崩潰離婚,陳妻怒向邱女提告求償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陳妻指控,她與陳男結婚多年,婚姻原本幸福美滿,2012年間,她發現自己罹患乳癌,雙方感情絲毫未受影響,陳男也細心照料,去年間陳男突然性情大變,不僅不願支付標靶藥物的醫療費用,甚至在她住院期間常常不見蹤影,相當可疑。
後來出院後,丈夫就經常藉口外出烘衣服,經兒子提醒下,才發現丈夫怪異的舉止,竟是在外面與邱女約會,兩人甚至還經常出遊,陳妻感到心力交瘁,忍無可忍之下決定離婚,並向邱女求償。
法官審理時,邱女否認偷情,但法官根據陳男證詞及錄音證據確認,陳男確有與邱女一同出遊、約會,還曾帶兒子一起去;法官認為,邱女明知對方已有配偶,仍一起出遊、拍攝親密照片,已逾越普通男女朋友正常社交範圍應有的分際,因此判她須賠償陳妻1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