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基隆報導
基隆市1名廖姓男子,先前遭人盜刷26萬餘元,但他檢查皮夾卻發現,信用卡並未遭竊或遺失,只好前往派出所報案;警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,廖男姪子曾來家中打掃,並抄下他的信用卡卡號、到期日及授權碼等資料,再趁機上網購物盜刷,基隆地檢署遂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廖男姪子。
檢警調查,104年初,廖男幫忙叔叔打掃房間時,瞥見地上有張叔叔的信用卡,遂抄下卡號、到期日及授權碼等資料後,將信用卡放回叔叔皮夾內,事後再用這些資料上網血拚,總計盜刷26萬8388元,直到廖男叔叔發現後報案,警方循線查出是廖男所為,全案訊後將他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移送法辦。
檢方認為,廖男假冒叔叔之名上網購物,此舉已觸犯偽造文書罪,特約商店及店員誤信是廖男叔叔刷的卡,進而支付全額價金,這部分又觸犯詐欺罪,只是偽造文書的刑度較重,遂依偽造文書罪將廖男起訴。
▲廖男偷抄叔叔信用卡號、到期日及授權碼等資料後上網盜刷26萬元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