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新北報導
「大觀社區」拆遷案引發爭議不斷,3名學生與30多名大觀自救會成員日前前往退輔會,與警衛爆發衝突,唐姓、鄭姓、李姓3名學生並在退輔會大門噴上「反迫遷」大字,被依毀棄損壞等罪送辦。台北地檢署偵結,認為噴漆可以水清洗,警衛的傷勢也無法證明是學生所為,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▲台北地檢署偵辦退撫會噴漆案,3名學生抗議大觀社區拆遷,在退輔會大門口噴字「反迫遷」,給予不起訴處分。(圖/資料畫面)
3名學生被控於3月11日下午,與大觀自救會30多名成員,前往退輔會,抗議逼迫拆遷。3名學生在大門口噴漆後,和自救會成員與警衛爆發衝突,其中2名員警受傷,3名學生唐姓、鄭姓、李姓學生等人被送法辦。
退撫會當時針對噴漆衝突事件發表聲明,強調大觀社區所在地自1956年起,即為國有地,社區違法無償占用國有地超過50年,由板橋榮民之家於2008年提起訴訟,最高法院判決大觀社區敗訴定讞,需拆屋還地。社區則自2016年間組成自救會,在多次強制執行過程中爆發衝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