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李昱菫、張德生/台北報導
2017年新北市一名4歲小女童遭媽媽的同居人莊嘉億虐打,骨折穿刺重傷,事後犯嫌還把女童丟包醫院,一審被判死刑,二審經過將近一年審理,法官認為莊嘉億所犯的殺人罪並非直接害死女童,而是間接造成女童死亡,犯後鑑定結果認為還有再社會化可能,改判無罪徒刑。
4歲邱姓小女童,被媽媽的同居人莊嘉億抱著來到三峽恩主公醫院,可是這時候已經奄奄一息,而且身上滿滿都是傷痕,右腳還出現嚇人的骨折穿刺傷。
莊姓男子和媽媽把小女童放著,一眨眼就逃離醫院,最後女童搶救不治,犯嫌到案坦承動手凌虐。
▲4歲邱姓小女童。
莊嘉億在照顧女童的過程中嫌她太吵,下重手毆打,一審被判死刑,二審卻逃死。
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:「這個孩子其實比另外一個案件,他是大人被一槍斃命的,她還更慘,結果判的是更輕的,反而他(嫌犯)是可以被原諒的,這樣的判決,我相信我們社會大眾絕大多數的人是,坦白講沒有辦法接受,真的很心疼。」
替女童做遺體修復的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,聽到判決結果相當不能接受,認為明明就是莊嘉億虐死女童,但他和他的媽媽刑期卻改判、刑責也減輕。
邱姓女童阿公:「沒有道歉,什麼都沒有,假裝他的眼睛不好,怎樣怎樣的,可是監視器就錄到好好的,她就是要脫罪啦。」
▲莊姓犯嫌的媽媽。
莊姓犯嫌的媽媽還多次阻饒社工到家裡探視,即便知道女童滿身傷也放任不管,原先一審是殺人罪共犯被判無期徒刑,二審變成遺棄致死判9年。
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:「經過本院送請台大醫院鑑定的結果,也不排除他仍然有再社會化的可能性。」
高院解釋,莊嘉億所犯的殺人罪是因為虐打之後「不作為」,也就是沒有送醫害了命,認為犯嫌還有教化可能,所以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,但天真無邪的小女童無辜沒了性命,要家屬怎麼有辦法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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