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台中報導
台中市1名社團教師阿豪(化名),先前陸續對女學生及女同事下藥後,不但一舉性侵得逞,還找來友人阿建(化名)拍攝裸照,再上傳色情網站供人觀賞;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阿豪17年徒刑,同夥阿建則被判7年徒刑,目前二審仍在審理中。
檢警調查,從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間,阿豪先後對女學生、女同事及高中女同學等4人的飲料中下藥,再將人帶至汽車旅館性侵;不僅如此,阿豪還找來好友阿建,並脅迫其中1名女學生拍攝裸照,事後再上傳知名色情網站,提供不特定人士觀賞;台中地院法官認定阿豪罪證明確,遂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他17年徒刑,阿建也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年。
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,阿建提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,並供稱他已經坦承犯行,並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,加上母親已屆78歲高齡,希望可以回家陪伴母親,再回來面對自己刑期,而且他絕對不會逃亡。
法官則認為,阿建所犯是5年以上重罪,常伴隨逃亡之高度可能,為了將來審判能順利進行,因此認定兩人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,均從今年10月15日起延長羈押2月。
▲台中1名教師在女學生飲料中下藥,再將她帶至汽車旅館性侵並拍攝裸照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