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「白狼」張安樂的兒子張瑋,及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胡大剛等人,被控在台灣大學外暴打學生,民事部分,台北地方法院18日開庭,受傷的學生張耿維由律師出庭,認為張瑋等一共4人有共同犯意,須負連帶賠償責任,求償75萬元。
▲張瑋被控與胡大剛等人毆打台大學生張耿維。(圖/資料畫面)
2016年9月20日「2017年中國新歌聲上海‧台北音樂節」在台大舉行,場內卻發生獨派團體抗議,場外統促黨、愛國同心會成員也與「台獨機關槍」李柏璋爆發口角。結果抵達現場的胡大剛認為一旁的台大學生張耿維在幫助李柏璋,竟以伸縮甩棍毆打張耿維的頭部,同夥林紹哲和一吳姓民眾也加入混戰。
就在張瑋、林紹哲等人準備離開時,發現張耿維在後方尾隨,且以手機拍攝,心生不滿,張瑋下車揮拳,再要林紹哲等人追打其他學生,有學生因此受傷,最後不管是獨派、統派通通進了警局。
一審張瑋被以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,李柏璋也被判拘役40日,胡大剛則被判處5月有期徒刑,另還有恐嚇罪被判拘役20日,其餘林紹哲等人分別被判處40至70天拘役。
民事部分,張耿維對張瑋、胡大綱等4人求償包含醫藥費、勞務損失等一共75萬元。不過張瑋等人的律師表示,張耿維的傷勢均由胡大剛所為,張瑋有作勢攻擊,但並未造成張男受傷。張耿維的委任律師則認為,4人有犯意聯絡、行為分擔,為共同侵權行為,應負連帶責任。且4人的行為應有預謀,並非臨時起意。
對於75萬元賠償金額,法官諭知將調閱相關財務資料,作為考量精神撫慰金額的依據,並要求雙方陳報學經歷、背景等,訂於11月29日再度開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