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新北報導
桃園市一名王姓少年,去年10月間,與友人前往汽車旅館開趴,過程中,見王姓少女躺在床上休息,竟起了色心伸手摸了對方胸部及大腿;蕭姓少年事後得知此事,找來7名同夥將王姓少年約出來盤判,不但痛毆他外,更強搶他身上1萬多元現金,並逼迫簽下13萬多元本票,才放他離去,桃園地檢署今偵結,一強罪嫌起訴蕭少,至於另外7人則另行偵辦中,或由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。
據悉,王姓少年去年10月7日晚間,與其他好友相約到汽車旅館內唱歌開趴,事後見王姓少女躺在床上休息,一時忍不住,伸手摸了對方胸部及大腿等處;王姓少女事後將此事告知蕭姓少年等人,令蕭少大為光火,找了8名同夥與王姓少年相約去年10月12日深夜進行談判。
王少到場後否認碰觸少女胸部、大腿,當場遭眾人分持球棒、鐵棍等物痛毆一頓,隨後眾人更將王少用繩索綑綁在椅子上,並持刀械、電擊棒持續凌辱,造成他頭部撕裂傷、右手第5指骨折、四肢多處挫傷。
蕭少等人隨後要求王少交出身上8百元現金,並逼問他提款卡密碼,不顧王少苦苦哀求「那是我全部的家用跟生活費!」仍強行領出2萬9千元存款,並逼迫他簽下13萬5千元本票後,丟下1萬4千元現金給他,讓他自行離去。
轄區警方事後接獲王少報案,循線逮捕蕭少等8人,其中有3人成年經少年法庭裁定交由桃園地檢署另行偵辦,另蕭姓少年坦承犯罪,因涉犯強盜罪嫌,被桃園地檢署依強盜罪前起訴,至於其他未成年則由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。
▲王姓少年襲胸少女後,遭眾人逼簽本票,並搶走1萬多元現金。(示意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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