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曾在政大任職的韓籍助理教授朴在慶,被控對9名女學生公然性騷擾,其中2名女學生提告並求償。台北地方法院4日判決朴男應賠償2女各30萬、50萬元,刑事部分尚在二審。不過曾出庭作證還被朴男反告的教授朱立熙在臉書上踢爆,朴男早在7月中便潛逃出境,連律師費都沒付。弔詭的是,明明一審法院判決不得出境。向高等法院求證,原來是境管效期早就到期,沒人聲請或調查是否應延續。高院表示,下次開庭若再未出庭,將對他發布通緝。
▲被控性騷擾9名女學生,被限制出境的韓國籍助教朴在慶,二審期間竟可出境不回,連律師都不知道,被放鴿子。(圖/記者楊佩琪攝)
根據判決,刑事部分,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將朴男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,需在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,由於受害女學生聲請將朴男限制出境獲准,因此判決也提到,在全案定讞、執行完畢前,朴男都不得離開台灣。
但洪立熙表示,朴男不僅早在上訴後今年7月間已經出境回到韓國,也不出庭,且一審的律師費沒付,原本幫打二審的律師,也沒拿到一毛錢,只得當庭解除委任。
洪立熙強調,受害的學生可能求償無門,但一定會循各種管道繼續追討,追到了要全數捐給婦女團體設置「性騷擾」專線,讓台灣女生不再受惡質韓國人的性醜行凌虐。
不過到底是誰放了狼師?經向高等法院查證,原來一審於2018年12月25日判決,提到限制出境部分,經朴在慶提起上訴,高等法院於2019年2月15日收件後,效期便僅止於2019年4月7日。言下之意,若被告律師沒有聲請繼續限制出境,法官也沒主動調查是否延續,4月7日一過,朴在慶就是自由身。
根據了解,二審5月間開庭時,朴在慶還曾出庭過,但10月開庭便不見人影,研判當時便已出境。當時承辦的受命法官賴邦元、審判長劉壽嵩目前皆已退休,無法確切得知未延長境管的理由。至於接手的受命法官為劉兆菊、審判長為張惠立,下次開庭期定於2020年2月,若朴在慶還是沒到,不排除發布通緝。
誇張的是,朴在慶上訴二審,找來律師幫打官司,法院定下開庭時間,律師到場卻遲遲等不到朴在慶,直到開庭時間到了,進到法庭內,才從法官口中得知,原來朴在慶早就出境,尷尬地只得當庭解除委任,無奈「從來沒遇到這種事情。」
有法官認為,朴在慶所犯的案件為2年以下,並非重罪,按經驗,二審也不太會判處比一審更重的刑期,可能因此考量到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對人身自由限制的比例原則,因此未對朴在慶境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