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藝人「鮪魚」徐瑋吟,發現閨密「Nono」辜莞允,偷拍她的入浴照還傳給男友許碇將欣賞,怒告辜莞允涉嫌妨害秘密等罪,新北地檢署受理後,於7月初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檢署,北檢偵查終結,徐瑋吟無法提出確實有該張照片的證據,也無法證明該照片涉及猥褻,因此將辜莞允及男友不起訴處分。
▲ 辜莞允和徐瑋吟閨蜜因裸照決裂。(圖/資料畫面,翻攝自鮪魚、辜莞允IG)
根據了解,雖然當時辜莞允和鮪魚一起去通訊行對質找照片,不過不小心被刪了,照片並無備份,但通訊行老闆作證時,也不知道照片裡到底是不是鮪魚。全案原本由新北市林口分局受理,還傳喚過藝人小鐘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,同月22日下午,辜菀允也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說明。移送新北地檢署後,因發現辜莞允的居住地其實是在台北市,因此7月初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檢署偵辦。
辜莞允出庭時表示,出外景時,因為在房間內接到男友的電話,要告訴男友自己正在房內,因此隨手拍了房內照片,或許不小心拍到鮪魚,但鮪魚發現後,也已當著鮪魚的面刪掉照片,並沒有故意拍裸照。
▲ 藝人小鐘曾被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。(圖/資料畫面)
檢方則認為,雖然鮪魚要求傳喚通訊行老闆作證,但單憑個人口述,還是無法證明照片的真實性與是否存在,也無法判斷照片內容是否涉及猥褻、侵害隱私,因此裁定不起訴。
全案起緣於2019年3月間,辜莞允和鮪魚跟著《愛玩客》節目團隊到帛琉拍外景,2人同住一房,但鮪魚控訴,辜莞允趁她洗澡、換衣服時偷拍她,直到她手機故障,借用辜莞允的平板電腦才發現被偷拍。2人一度進行協商,但協商破局,鮪魚決定不撤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