騙女生錢辯解:我是她房東的學生的家長的朋友的朋友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一名洪姓男子向一許姓女子宣稱「我是妳的房東的學生的舅舅」,因為要坐車到新竹接小孩,身上的錢不夠,需要借2000元,還說幾個小時後就會還。許女好心答應出借,但約定時間到了,遲遲不見洪男的蹤影,氣得報警提告。法官考量洪男認罪,依詐欺取財罪判洪男拘役5天,得易科罰金。

計程車司機,掉錢,善心人士,撿回,拾金不昧

▲洪男告訴許女「我是妳房東的學生的舅舅」成功騙過,詐得2000元。(示意圖/資料畫面)

根據判決,洪男於7月26日下午,向許女宣稱自己是薛姓房東的學生的舅舅,因為保母臨時請假,得要自己坐車到新竹接小孩,但身上的錢不夠,想借2000元,晚上8點會來還。熱心的許女因此答應出借。

但真的等到約定時間,洪男卻一直未現身,驚覺自己可能被騙,許女趕緊詢問薛姓房東,薛男卻告訴她,親戚不可能知道學生的住哪,許女這才確認被騙了,上警局報案並提告。

指示檢方傳喚洪男到案說明時,洪男一開始說自己是在當教練的薛姓房東的朋友,之後卻又改口「我是薛姓教練的學生的家長的朋友的朋友」,還說是要到基隆接小孩,和許女陳述的根本不一樣,因此將洪男起訴。

案件進入台北地方法院,洪男認罪,法官考量洪男也已賠償許女,因此依詐欺取財罪,將洪男判處拘役5天,得易科罰金5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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