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房東遇上惡房客,該怎麼辦?有一名網友在論壇中抱怨,遇上了一位惡質房客,不但積欠房租還髒亂吵鬧,讓他實在受不了,打算在房客外出時,將屋內房客的東西打包放到1樓,之後就換鎖,並稱「假設半年租金12萬都拿來賠,那也划算」,不過網友卻紛紛勸他,別傻了。
▲房東想換鎖,讓房客進不來。(示意圖;圖/pixabay)
網友昨(5)日在《mobile01》論壇中表示,他為了趕走房客,想出了在房客外出時,直接進房幫他打包,將物品放到一樓,並且全程錄影,最後再將門換鎖。
▲房東稱房客積欠房租、吵鬧又髒亂。(圖/翻攝自mobile01)
原PO表示,他為了執行,還設想了4個狀況,「1. 東西在,未破壞,所以不是竊盜損壞,對嗎? 2. 非法入侵,罪不重頂多罰錢,對嗎? 3. 其他造成不便損失,我也可以賠,金額不會高,對嗎? 4. 無案底,直接跟法官認錯求情願意賠償,這樣法官常勸合解,頂多判拘役易科罰金,對嗎?」
原PO並稱,「假設半年租金12萬都拿來賠,那也划算,若用1年份的租金觀點來看,那簡直賺翻了」。
▲網友苦勸,因為房東闖入可能搞得自己「從受害方變成加害方」。(圖/資料照)
但網友見狀後紛紛表示,「我家中有錢200萬不見了,你賠的起嗎」、「你嫌告民事麻煩不想上法院,房客只要告你非法侵入你就一定得上法院,你馬上從受害方變成加害方。把可以告房客民事搞成是自己被房客告刑事,你覺得你的想法可行嗎。」
網友則建議,「先請當地里長及管區警員協助,只要這個人還在就好解決,該上法院就上」、「一般都是從斷水斷電開始,如果房客還撐得下去,就進法院吧,通常法官還是會正常審理的,先發個存證信函宣告租約中止,中止之後自然房屋的所有權就收回了,房客也沒有居住權,其它的該怎麼辦就去弄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