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火力電廠因持續使用生煤,遭台中市政府開出第2張罰單,台電表示,中市府裁罰於情理法都說不過去,會比照第1次開罰時,於內部程序完成後盡速提出訴願。
▲台中火力電廠因持續使用生煤,遭台中市政府開出第2張罰單。(圖/中央社資料照)
台中市政府3日以中火生煤用量超過規定,開出300萬元罰單,並限期10日內改善;14日因中火仍超量使用生煤再次開罰,限期23日前完成改善,若未改善,將持續按次開罰。
台電副總徐造華對中央社記者表示,台電針對第一次裁罰,已在9日提出訴願,台中市府依規定須在3個月內回覆;至於14日開出的第2張裁處書,徐造華說,已在進行內部程序,會在程序完成後正式提出。
徐造華表示,台中市府這次裁罰,無論就情、理、法都不應該,他指出,中火今年生煤使用量已較許可證上的1600萬噸大減300萬噸,是史上最高減煤量,「台電已經那麼努力還被罰,真是情何以堪」,且台中市府以一紙「誤繕」公文,就說原本發出的許可證有問題,也並不合法。
依目前態勢,台中市府可能在24日對中火開出第3張罰單,徐造華強調,台電負有穩定供電責任,會衡酌對穩定供電的影響,盡量配合市府要求,但若真的無法配合,會據理提出行政救濟。
徐造華表示,在供電穩定前提下,中火明年會以2014年許可量2100萬噸減煤4成,也就是1260萬噸以下目標努力,實際用量須視供電狀況而定,若台中市府有其他不同意見或要求,台電也會積極溝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