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高雄報導
高雄一名48歲鄭姓女子去年9月間,懷疑前男友另結新歡而與他爆發口角,鄭女事後越想越氣,竟持刀前往前男友住家樓下,並刺傷他胸部、左手臂,行兇後更在前男友的社群軟體上放話「讓你知道花心的代價是什麼」,高雄地院審理後,依殺人未遂罪嫌判鄭女7年10月徒刑。
判決指出,鄭女去年9月1日晚間,與前男友在西子灣約會,因懷疑男友另結新歡而爆發口角不歡而散,鄭女越想越氣,隔天凌晨1時許,到前男友住處,持水果刀朝他胸腹部及左手臂刺殺2 刀,前男友遭刺後,旋即傳訊告知張姓女友人自己遭刺,並逃到警衛室求援,豈料,鄭女不顧前男友傷勢,竟強行搶走他手機,查看他的交友狀況,並打電話給張女放話「我已捅了他2 刀,要讓他死」,所幸前男友經急救後,始倖免於難。
鄭女庭訊時否認殺人未遂犯行,辯稱當時為了不讓前男友與其他女生通電話,才會拿水果刀嚇嚇他,結果在奪刀過程中刺到他,聲稱自己並無殺人意圖。
但法官查出,鄭女行兇後不顧前男友死活,顧自查看前男友手機交友狀況,不但打電話給張女放話「我已捅了他2 刀,要讓他死」外,甚至還利用前男友的帳號在社群軟體留言「要為自己的事付出你的代價,讓你知道不是什麼女人你都惹得起的。讓你知道花心的代價是什麼,沒死算你命大,死了算你活該」等語。
鄭女雖已與前男友達成和解,並賠償20萬元獲得他的原諒,前男友在準備程序中也代為求情「希望鄭女判輕一點,因為他也是一時衝動」,但法官卻認為鄭女犯罪動機並非來自前男友的刺激。
高雄地院法官認為,鄭女不思理性解決感情糾紛,反持水果刀朝前男友人體極為重要的胸腹部刺殺,造成他橫膈膜及左心室破裂,肝臟亦遭穿刺,生死僅在一線之間,可見鄭女下手極重,且她行兇後未對自身行為感到任何愧疚或後悔,更未積極尋求救護,顧自察看手機,絲毫不在意前男友死活,因此依殺人未遂判她7年6月徒刑、強制罪8月徒刑,應執行7年10月,可上訴。
▲鄭女不滿前男友另結新歡,竟持刀刺向他胸腹部,造成他險些喪命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