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台北報導
北市一名劉姓男子,今年4月間晚上,搭乘公車坐在最後一排,發現30歲輕熟女小香(化名)坐在同排另一側,一時克制不住,變換座位到小香對面,隨後解開拉鍊,露出下體把玩了一番後,開始打手槍,小香見狀立即拿起手機蒐證,並委請公車司機直接開車到派出所報案,士林地院審理後,依公然猥褻罪嫌,判劉男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2萬元。
判決指出,劉男今年4月5日晚間8時許,從北投搭乘266路公車,坐在最後一旁右側座位時,發現同排左側的30歲輕熟女,竟意圖供人觀覽,變換座位到小香對面,隨即解開褲子拉鍊,裸露出下體,並面對小香把玩下體,並公然進行自慰猥褻行為,小香見狀立即拿起手機拍下劉男的猥褻行為,並要求陳姓公車司機直接開車到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報案。
士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,劉男在公眾得以自由出入的公車內,公然以雙手撫摸、搓揉生殖器,妨害社會善良風俗,更造成小香心理陰影,所為實屬不該,應予非難;但考量他坦承犯行,態度尚可等一切情狀,依公然猥褻罪嫌,判劉男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2萬元。可上訴。
▲劉男見小香一時忍不住竟當眾掏鳥打手槍。(示意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