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香港藝人「KK」彭偉華被控以「My Coin比特幣交易網站」執行總裁為名,與綽號「Flora姊」的鄧姓女子、賀姓男子等5人,吸金超過30億港幣,其中與台籍林姓父女檔等4人合作,在台舉辦多場說明會招攬投資人,1年多來吸金超過1億300萬台幣。台北地檢署日前將林男等4人依違反銀行法提起公訴,彭偉華等5人則另行通緝。
▲比特幣挖礦近年風行,但也出現不少吸金、詐欺問題。(示意圖/資料畫面)
根據檢調追查,林姓男子為「氨能集團」在台最上線,女兒擔任會計,2名王姓男子為下線,招攬投資人投資氨能集團與「My Coin」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。
自2014年5月起,林男等人與香港藝人彭偉華等5人合作,以「裕勢投資公司」名義,陸續在台北市神旺飯店、喜來登飯店等,舉辦「My Coin交易平台」比特幣投資說明會,由彭偉華等人擔任主持人或說明人。
檢調發現,彭偉華在說明會中自稱「My Coin比特幣交易網站」執行總裁,宣稱其氨能集團為以專門技術開發比特幣挖礦機系統,投資人租用該集團位於冰島設置的挖礦機,可定期自動挖掘產出比特幣進入平台專屬帳戶,再由投資人變現。
集團以此推出1年「10K」、「30K」、「90K」3種投資方案,意即投資10枚、30枚、90枚比特幣租用挖礦機,每日可產0.06至0.7枚比特幣,投資額折合台幣約6萬至216萬不等,年利率可達200%以上;若有招攬其他投資人為下線,還可從產值中抽取20%到30%不等的比特幣作為組織獎金。
如此不到1年時間,台灣部分共吸金1億300萬元,香港部分則吸引3000名港人投資,吸金超過30億港幣。直到2014年底,有投資人的利息未入帳,「My Coin.hk」交易平台也遭香港警方查獲而停止交易,不少投資人才發現受騙上當。
檢方認為,林姓父女檔與2名王姓男子,明知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收受存款及類存款業務,不得以收受投資或其他名義,向多數獲不特定人吸收資金,並約定給付與本金不相當的現金、紅利或報酬,依舊與彭偉華等港籍人士共謀,因此依違反銀行法提起公訴。彭偉華與鄧姓女子等5人則另行通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