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高雄報導 【 12/27 8:07 發稿 | 10:51 更新 】
真的很扯!2017年12月間,一對情侶搭乘客運從高雄北上台北,由於2人上車前有飲酒,所以走到最後一排靠窗位置後,就立即入睡,不料一名楊姓男子,見女子酒醉意識模糊,認為有機可趁,等客運開到約新竹時,楊男竟偷偷解開女子的上衣,並伸出狼爪猥褻女方,直到前方有乘客察覺,回頭看見楊男把手放在女子的胸及腰部,甚至還拿手機開燈光觀看內褲,急忙通報司機報警,才讓整起案情曝光。案經高雄地院判決出爐,依犯乘機猥褻罪判楊男8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▲酒醉正妹遭人脫衣猥褻,氣的報警提告。(圖/示意圖/翻攝pixabay)
據判決指出,前年12月31日,該對情侶搭乘國光客運到台北,上車後2人因飲酒,走到最後一排靠窗位置,後就立即入睡,最在附近的楊男觀察許久,直到客運行駛到新竹,竟將女子拉到自己身上,伸手解開女方的內衣扣子,並伸出狼爪襲胸猥褻,甚至還拿出手機、用燈光照看女方下體,直到前方乘客察覺有異,才趕緊通報司機。但楊男到案後,卻全盤否認犯行,還辯稱是女子喝醉後不斷亂踢,手機燈光也僅是螢幕亮光。
不過後乘客卻證稱,女子當時雖然有用腳踢椅子,但當他回頭查看時,卻看見楊男把手放在女方的胸部及腰間,甚至拿手機用燈照下體,讓他覺得有異會通報司機。被害女子也表示,事後她發現自己上衣被拉高、短裙被掀開,甚至內褲及絲襪都被拉開,氣得馬上報警提告。而法院調查女子當時的酒測值為0.35,確實無法感知外界騷擾,加上前座的乘客證詞,另外,楊男犯案後態度不佳,也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,因此依法判他8月有期徒刑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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